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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灭肝癌疗法的促肿瘤转移机制及其干预——汤钊猷院士访谈

作者:  汤钊猷   日期:2014/4/22 19:10:27  浏览量:2686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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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消灭肿瘤的疗法都有促进残癌转移的倾向。所谓的根治性切除并不能完全排除循环中的肿瘤细胞,所以均有残余肿瘤的可能。这就能解释即使符合“米兰标准”的肝移植也仅达到80%的5年生存率,小肝癌切除术后的5年生存率仅为60%,而射频消融治疗肝癌的5年生存率只有40%左右。

  汤钊猷院士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

  “消灭肿瘤疗法”的促残癌转移风险

  所有消灭肿瘤的疗法都有促进残癌转移的倾向。所谓的根治性切除并不能完全排除循环中的肿瘤细胞,所以均有残余肿瘤的可能。这就能解释即使符合“米兰标准”的肝移植也仅达到80%的5年生存率,小肝癌切除术后的5年生存率仅为60%,而射频消融治疗肝癌的5年生存率只有40%左右。但理论上切除肿瘤的生存率应该是100%。

  促残癌转移机制

  “消灭肿瘤疗法”促进残余肿瘤的转移潜能应根据机体的情况而定。如果机体的免疫功能很好,残余的少量肿瘤细胞被抑制了,转移的潜能有可能被抑制。但以消灭肿瘤为目的的疗法,包括放疗、化疗、手术切除等都能引起残余肿瘤的缺氧,并引起局部炎症,同时可抑制机体的免疫功能,这些都可使残余肿瘤的转移潜能提高。有关诱发残余肿瘤转移的具体机制,我们既往的研究表明,缺氧、炎症、免疫抑制等现象均可引起上皮-间皮的转化,并涉及基因水平的改变,例如β-catenin导致的信号转导变化。

  “消灭”和“改造”并举

  “根治性”治疗虽然并不一定能彻底消灭肿瘤,但仍然是我们取得疗效的最主要途径。其促进残癌转移风险的存在要求我们在手术切除肿瘤后,还要积极预防可能出现的残余肿瘤转移问题。因此,在肿瘤的治疗策略上,我主张“消灭”和“改造”并举。

  “消灭”是主要的,不消灭“敌人”的有生力量,就不可能保护机体,消灭不够还可能有“漏网之鱼”。对于“漏网之鱼”过去我们通过消灭的办法控制,切除术后再采用化疗、放疗等,这对于有明显残癌的患者很有用,但对于没有明显残癌的患者就像“瓷器店里打老鼠”:有100只老鼠丢两个手榴弹进去,消灭老鼠的同时,损失也很大;特别是如果仅有一两只老鼠,手榴弹所带来的损失显然远高于获益。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抗炎、控制血管的生成、通畅供氧道路、提高机体免疫等所谓的“改造”方法,可能更有益于肿瘤患者的康复。

  另外,针对术后复发、转移可以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。例如,针对缺氧可以导致β-catenin通路的改变,可使用阿司匹林、丹参酮等药物。丹参酮在中医上是活血的药物,我们的实验研究证明它可有效改善血管内皮,保持血流通畅。此外,可以进行抗炎处理,炎症和癌症是孪生兄弟、互为因果,如果能够适当地控制炎症,也可能减少肿瘤复发转移的机会。我们的实验研究证明,使用唑来膦酸可以降低巨噬细胞的数量,减少炎症。当然,上述方法对于肿瘤转移、复发是否有积极的干预作用,仍需要深入的临床随机对照试验才能得出结论。

 

版面编辑:王巧  责任编辑:吉晓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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